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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汇编(全国两会)

2014年04月04日  点击:[]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以法治促改革以民主聚力量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纪实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强大正能量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

发扬民主优势激活改革动力

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社论)

——热烈祝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05日 01版)

万众瞩目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天开幕。近10天会期里,13亿中国人民的心声在此汇聚,当今中国的改革发展大计在此谋定,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将通过法定程序凝聚成不可动摇的国家意志。我们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自去年3月履新以来,本届全国人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迈出坚实步伐;始终坚持以监督推进改革、以改革强化监督,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和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付出了巨大努力。这充分说明,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汇聚起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国家富强文明、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擘画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全面深化改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倾听人民心声,凝聚攻坚合力,推进法治建设,提高治理效能。这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广阔舞台。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人民民主,既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实现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制度保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重要武器。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任何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就要求立法机关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改革护航。

切实有效的监督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加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认真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监督,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把改革部署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制度安排,实现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相互促进、比翼齐飞,为改革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到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整整60个春秋。岁月为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放眼未来,相信全国人大代表们将尽心履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群众首创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习近平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

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张德江主持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06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布置简朴、气氛热烈。主席台帷幕中央,国徽高悬。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张德江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83人。今天的会议,出席2932人,缺席5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张德江在主持会议时表示,3月1日晚,一伙暴力恐怖分子有组织、有预谋地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制造了严重的暴力恐怖事件,穷凶极恶地滥杀无辜群众。我们对暴力恐怖分子的罪恶行径表示强烈谴责,对不幸遇难群众表示沉痛哀悼,对遇难者家属和受伤群众表示亲切慰问。我们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后,全体与会人员为遇难群众默哀。

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他指出,201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13年工作回顾;二、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三、2014年重点工作。

李克强说,过去一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任务艰巨而繁重。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重矛盾交织的复杂形势,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

李克强说,过去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采取一系列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举措,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稳中有进,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李克强指出,我们清醒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有的是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对存在的问题,政府要先从自身找原因、想办法。民之所望是我们施政所向。要牢记责任使命,增强忧患意识,敢于担当,毫不懈怠,扎实有效解决问题,决不辜负人民的厚望。

李克强说,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加强对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等主要目标的统筹平衡。

李克强从9个方面报告了2014年的重点工作: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增强内需拉动经济的主引擎作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建设;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李克强还就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作了阐述。

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还针对3月1日晚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表示,要坚决打击一切亵渎国家法律尊严、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建设平安中国。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印发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审查批准。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孙政才、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金龙、韩正、杜青林、赵洪祝、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周强、曹建明、令计划、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苏荣、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政府工作报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5日 01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任务艰巨而繁重。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重矛盾交织的复杂形势,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6%。城镇登记失业率4.1%。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创历史新高。进出口总额突破4万亿美元,再上新台阶。

——居民收入和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3%,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2.2%。财政收入增长10.1%。

——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粮食产量超过1.2万亿斤,实现“十连增”。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继续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全社会用电量增长7.5%,货运量增长9.9%,主要实物量指标与经济增长相互匹配。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取得新进步。神舟十号遨游太空,嫦娥三号成功登月,蛟龙深潜再创纪录,这表明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有智慧实现建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过去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经济社会发展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提升,为今后奠定了基础。这将鼓舞我们砥砺前行,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采取一系列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举措,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稳中有进,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在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宏观调控抉择两难的情况下,我们深处着力,把改革开放作为发展的根本之策,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我们从政府自身改起,把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序实施,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地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扩大“营改增”试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这些都为市场松了绑,为企业添了力,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民间投资比重上升到63%。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在全国进行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简政放权等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我们推动开放向深度拓展。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与瑞士、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稳定外贸增长的政策,改善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服务。成功应对光伏“双反”等重大贸易摩擦。推动高铁、核电等技术装备走出国门,对外投资大幅增加,出境旅游近亿人次。开放的持续推进,扩大了发展的新空间。

二是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确保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面对跌宕起伏的经济形势,我们保持定力,明确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只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就集中精力抓住转方式调结构不放松,保持宏观政策基本取向不动摇,以增强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去年上半年,出口大幅波动,经济持续下行,中央财政收入一度出现多年少有的负增长,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一度异常升高,国际上出现中国经济可能“硬着陆”的声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采取短期刺激措施,不扩大赤字,不超发货币,而是增加有效供给,释放潜在需求,沉着应对市场短期波动,保障经济运行不滑出合理区间,让市场吃了“定心丸”,成为经济稳中向好的关键一招。去年财政赤字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广义货币M2增长13.6%,符合调控要求。

在保持总量政策稳定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整合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5%,各地也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600多万户企业受益。通过审计,摸清全国政府性债务底数。加强金融监管和流动性管理,保持金融稳健运行。

三是注重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针对阻碍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我们注重精准发力,运用市场手段和差别化政策,在优化结构中稳增长,在创新驱动中促转型,推动提质增效升级,为长远发展铺路搭桥。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完成1.5万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新解决农村6300多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国森林覆盖率上升到21.6%。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服务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正式商用。积极化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能源消耗强度下降3.7%,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3.5%、2.9%。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提前通水,中线一期主体工程如期完工。推进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油气和电力输配网络。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22.3%。加强民航、水运、信息、邮政网络建设,铁路、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均超过10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1万公里,居世界首位。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全社会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知识、技术创新等工程。超级计算、智能机器人、超级杂交稻等一批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

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财政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我们竭诚尽力,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制度建设,兜住民生底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绝大部分实现就业。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推进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1%和17.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66万套,基本建成544万套,上千万住房困难群众乔迁新居。

推进教育发展和改革。启动教育扶贫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00万孩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上年增长8.5%。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280元。基本药物制度覆盖80%以上村卫生室。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启动疾病应急救助试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免费孕前检查使600万个家庭受益。

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推出一批文化精品,扩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成功节俭举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

五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面对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我们有序有力,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科学应对,既进行有效处置,又探索建立新机制,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去年,我国发生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洪涝、南方高温干旱、沿海强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我们健全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中央统筹帮助支持,地方就近统一指挥,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完善相关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事故下降16.9%。重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婴幼儿奶粉质量按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努力让人民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法律34件,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议案,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7件。完善信访和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减少35%,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一批违法违纪分子受到惩处。

去年是我国外交工作开创新局的一年。习近平主席等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多边活动,访问一系列国家,取得丰硕成果。周边外交工作进入新阶段。经济外交取得新进展。同发展中国家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同主要大国关系在互动中稳定发展,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及热点问题上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我国的对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过去一年政府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探索与完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稳中向好基础还不牢固,增长的内生动力尚待增强。财政、金融等领域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宏观调控难度增大。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一些地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严重,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就业结构性矛盾较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养老、教育、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依然较多,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公职人员中不廉不勤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有的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有的是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对存在的问题,政府要先从自身找原因、想办法。民之所望是我们施政所向。要牢记责任使命,增强忧患意识,敢于担当,毫不懈怠,扎实有效解决问题,决不辜负人民的厚望。

二、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

2014年,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一些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带来变数,新兴经济体又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更趋激烈。我国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凸显,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同时要看到,我国发展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区域发展回旋余地大,今后一个时期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有基础也有条件。我们必须防微虑远,趋利避害,一定要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加强对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等主要目标的统筹平衡。这里,着重对两个目标加以说明。

关于经济增长。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经过认真比较、反复权衡,把增长预期目标定在7.5%左右,兼顾了需要和可能。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有利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稳增长更是为了保就业,既要满足城镇新增就业的需要,又要为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出空间,根本上是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有不少积极因素,但必须付出艰辛努力。

关于价格水平。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考虑了去年涨价翘尾影响和今年新涨价因素,也表明我们抑制通胀、保障民生的决心和信心。我国农业连年增产,工业品总体上供大于求,粮食等物资储备充裕,进出口调节能力较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但今年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不少,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做好物价调控,切实防止对群众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把握好以下原则和政策取向。

第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有所增加,但赤字率稳定在2.1%,体现了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促进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要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确保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

第三,着力提质增效升级、持续改善民生。我们追求的发展,是提高质量效益、推进转型升级、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要在稳增长的同时,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从主要依靠传统比较优势向更多发挥综合竞争优势转换,从国际产业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从城乡区域不平衡向均衡协调迈进。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到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上来,不断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三、2014年重点工作

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调整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区别情况,分类推进,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二)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开放与改革相伴而生、相互促进。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在国际市场汪洋大海中搏击风浪,倒逼深层次改革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扩大全方位主动开放。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打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建设好、管理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并开展若干新的试点。扩展内陆沿边开放,让广袤大地成为对外开放的热土。

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今年进出口总额预期增长7.5%左右。要稳定和完善出口政策,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实施鼓励进口政策,增加国内短缺产品进口。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提升中国制造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鼓励通信、铁路、电站等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让中国装备享誉全球。

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大幅下放审批权限。健全金融、法律、领事等服务保障,规范走出去秩序,促进产品出口、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进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推出一批重大支撑项目,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空间。

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推动服务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信息技术协定等谈判,加快环保、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积极参与高标准自贸区建设,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快与韩国、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等自贸区谈判进程。坚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实现与各国互利共赢,形成对外开放与改革发展良性互动新格局。

(三)增强内需拉动经济的主引擎作用。

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重大的结构调整。要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打造新的区域经济支撑带,从需求方面施策,从供给方面发力,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要扩大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促进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维护网络安全。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关卡,降低流通成本,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充分释放十几亿人口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

把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再推出一批民间投资示范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增加到4576亿元,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重大水利、中西部铁路、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

把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要谋划区域发展新棋局,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推进梯度发展。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以海陆重点口岸为支点,形成与沿海连接的西南中南、东北、西北等经济支撑带。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实施差别化经济政策,推动产业转移,发展跨区域大交通大流通,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海洋是我们宝贵的蓝色国土。要坚持陆海统筹,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大力建设海洋强国。

(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农业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领域,更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业现代化。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市场价格过低时对生产者进行补贴,过高时对低收入消费者进行补贴。农业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增加对粮油猪等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扶持牛羊肉生产。发挥深松整地对增产的促进作用,今年启动1亿亩试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管财力多么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

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700多亿元,支持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各地要加强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设,解决好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抓紧培育一批重要优良品种,研发推广一批新型高效农业机械。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改造农村危房260万户,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空心村”问题。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经过今明两年努力,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农牧林场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国家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遵循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提升质量。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提高产业发展和集聚人口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从业。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和城镇发展后劲。优化东部地区城镇结构,进一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加强城镇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建设。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指导,做好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避免千城一面。加强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管理。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多元化城镇建设投融资等机制。通过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让我们的城镇各具特色、宜业宜居,更加充满活力。

(六)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是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动力。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牵头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措施。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机制。改进与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行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重视科普工作和科学精神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发展规划,统筹重大人才工程,鼓励建立研发人员报酬与市场业绩挂钩机制,使人才的贡献与回报相匹配,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产业结构调整要依靠改革,进退并举。进,要更加积极有为。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建设,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完善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退,要更加主动有序。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严控新上增量。今年要淘汰钢铁2700万吨、水泥420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标准箱等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淘汰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真正做到压下来,决不再反弹。

(七)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建设。

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是促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的有效途径。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以更大的投入和更有力的举措,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继续加大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要再增长10%以上,使更多农家子弟有升学机会。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儿童营养状况。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增加中央财政教育投入,提高使用效率并强化监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们要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推进医改,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档案等事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倡导全民阅读。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视保护文物。加快文化走出去,发展文化贸易,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一定能建成现代文化强国。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做好地震、气象、测绘等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法律援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形成良好社会秩序,共同建设平安中国。

(八)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要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就业是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将达727万人,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使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

收入是民生之源。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逐步推行绩效工资,健全医务人员等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得实惠。

社保是民生之基。重点是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为人们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权益,关心青少年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家庭保障,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公平分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年内基本建成保障房480万套,让翘首以盼的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迁入新居。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九)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雾霾天气范围扩大,环境污染矛盾突出,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要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今年能源消耗强度要降低3.9%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都要减少2%。要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开工一批水电、核电项目。加强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采与应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展清洁生产、绿色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生机勃勃的朝阳产业。

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今年拟安排500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保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进一步积极行动起来,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各位代表!

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建设。各级政府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所有公务员都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真正当好人民公仆。

各级政府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过紧日子。要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行政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今年要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是人民政府,所有工作都要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全面接受人民监督。

各位代表!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平等一员。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心心相印,一定会更加幸福安康、兴旺发达。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团结海外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发挥侨胞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的独特作用,使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推进,全军和武警部队展现出新的风貌和战斗力水平。新的一年,要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军队信息化条件下威慑和实战能力。统筹推进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强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发展。狠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日常战备和边防海防空防管控。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坚决完成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维和护航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鱼水情谊,使军政军民团结坚如磐石。

各位代表!

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大力发展经济、有效改善民生、依法推进民主、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作,促进港澳自身竞争力提升。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进程中,香港、澳门一定会实现更好发展。

我们将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九二共识”,维护一个中国框架,巩固增进两岸政治互信,促进经济融合,推动交流合作,开展协商谈判,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维护骨肉情谊,凝聚同胞心力,为建设中华民族美好家园、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我们期待双方越走越近,越走越亲,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为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各位代表!

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六十周年。中国人民热爱和平、渴望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长期稳定的国际环境。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周边外交,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决不允许开历史倒车。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与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深化同各大国战略对话与务实合作,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国关系。办好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多边事务,为解决全球性问题和热点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切实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推进人类持久和平,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各位代表!

人民赋予重托,奋斗创造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九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张德江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7日 01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得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过去一年,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以往基础上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统筹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党的十八大对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提出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深刻分析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推动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编制立法规划,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全面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协商的基础上,编制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及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明确本届任期内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强调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了15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0件;涉及修改21部法律,新制定2部法律。

第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旅游法,重点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活动,完善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并明确规定了政府在规划、促进和监管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我国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广泛。常委会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对于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重要修改,从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更好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常委会还修改商标法,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严格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入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过程控制,强化污染物排放行为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常委会还审议了资产评估法草案和行政诉讼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等。

第二,及时通过相关决定、决议,保证重大改革依法有序进行。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常委会采取一揽子修改的方式,先后通过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对外开放模式,改革工商登记制度。这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国务院提出相关议案后,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废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第三,通过有关历史纪念日的决定,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了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常委会根据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立这两个纪念日,对于进一步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是法律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针对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过多等问题,强调要科学严密设计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常委会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践经验,对二次审议稿作出较大幅度的补充和细化,仅法律草案条文就从72条增加到了101条。

二是探索法律出台前评估工作。在旅游法草案提请审议表决前,我们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此后,又针对3部法律草案开展法律出台前评估。实践证明,这有利于把正向思维和逆向思维结合起来,既重视法律适用对象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也认真考虑法律执行部门的意见,使得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周全。

三是完善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在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一次审议稿的基础上,明确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也要向社会全文公布,继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制定旅游法、修改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针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商标审查时间过长、网络购物实行无理由退货等问题,从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

一年来,常委会还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4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一年来,共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次专题调研。

第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城镇化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等工作报告,还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奋斗、共同努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要继续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战略的优先位置,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步伐;采取找水、调水、节水等多种措施缓解西部水资源短缺问题,加强公路、铁路、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一是在6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中央决算,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前7个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在节支上下更大功夫,坚持量入为出,严格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关于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就某一具体领域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这在常委会监督工作中还是第一次,是对深化财政预算监督的有益尝试。三是组织开展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推动有关方面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

第三,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作。要把抓好贫困地区教育作为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重要途径,切实保障扶贫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让更多贫困地区的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常委会检查了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让孩子们有学上、上好学。在听取审议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报告时,强调要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支持西部、农村地区防治体系建设,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第四,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气象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要依法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修编和管理,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大力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强化气候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常委会先后就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人民陪审员工作、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等,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报告,并检查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关键是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大依法惩治腐败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六,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实效。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结合审议传染病防治、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村扶贫开发等报告,常委会先后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建设性和促进性作用。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询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通过询问提出社会普遍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讨论更加深入。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可以事先报名参加询问,也可以现场主动提问,还可以就有关部门的答复进行追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问题实事求是、真诚坦率,不回避不推诿,用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三是提高透明度,推动整改落实。通过多种方式报道专题询问实况,积极探索实时图文直播;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努力将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着力加强主动审查。一年来,对国务院新制定的19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制定的32件司法解释,逐件逐条进行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废止。

上届常委会部署的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本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健全司法解释清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强调司法解释应遵循立法原意和法律确定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第一,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建260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支持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部分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回到原选举单位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同基层代表交流履职情况。组织1740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1700名代表参加集中视察,形成调研报告110余份,为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组织港澳台代表分赴广东、广西、吉林、江西等地开展视察调研。

第二,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研究制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明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分别直接联系5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列席每次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增加至66名,同时邀请更多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评估和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相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比如,修改商标法时就充分吸纳了代表提出的制止恶意抢注行为、明确商标和企业字号冲突处理办法、规定惩罚性赔偿等建议;审议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时,将代表提出的适当上调生态公益林和草原生态补偿标准等建议,汇总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第三,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注重把审议代表议案同立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分析代表议案比较集中的立法项目,将169件议案提出的51个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在制定修改法律的过程中,认真考虑、尽量采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内容,邀请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座谈。注重把办理代表建议同推动改进工作结合起来,确定12项重点处理建议,涉及728位代表和10个代表团提出的166件建议,交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防治大气污染、发展清洁能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建议,在国务院和有关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得到充分体现。目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01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7569件建议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81%。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全年共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4期,1200余名代表参加学习,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代表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湖南省衡阳市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给我们以深刻警示。必须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思想、作风建设,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五、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新的贡献。

积极开展与俄罗斯、乌干达、尼日利亚、斯洛伐克、波兰、伊朗、泰国、巴基斯坦等国议会高层交往,深化与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友好关系。稳妥推进议会机制交流,顺利召开与俄罗斯、韩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洲议会等国家和地区议会的交流机制会议,保持与美国国会定期交流机制的延续性。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口交流和友好往来。认真做好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接待工作,充实和丰富交流内容。广泛参与议会多边外交,在各国议会联盟、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拉美议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对外交往中,我们利用不同场合、采取多种形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一是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宣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内外政策的了解和理解。二是以加强立法和治国理政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为重点,介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就,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三是以推动务实合作为核心,为深化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针对有关国家在涉及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的错误言行,通过发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声明、参加有关国际会议等,阐明我方严正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常委会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大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第一,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的调研。去年,重点就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代表履职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主持召开县级人大工作座谈会,深入探讨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书面征求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意见,全面了解县级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基本情况、主要经验、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强调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依法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要把人民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的机关。

第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积极推进相关组织和平台建设。今年1月,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正式成立。这既是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的活动载体和交流平台,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的新渠道。我们要认真总结人大制度发展经验,研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使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三,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报道,对通过的法律及时作出权威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使各方面准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法律的原则、内容,为法律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将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并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及时准确、内涵丰富、鲜活生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现人大制度优越性和人大工作新气象。

七、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定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举措,有力推动了常委会作风转变。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等六个方面作出19条具体规定。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更加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采取暗访、蹲点调研、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实地了解突出问题。常委会会议切实改进会风,充分发扬民主,发言更加踊跃,审议更加充分,有力地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组织好常委会集体学习。我们提出努力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学习型人大常委会的目标,要求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和会议议程,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题讲座内容,努力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优势,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举办3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和1期西藏人大工作学习班,召开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到地方调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更加紧密、更加深入。

全国人大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意识,振奋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比如,立法工作中常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还有待加强;监督工作中跟踪督办的机制还有待完善;有的立法、监督调研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回应关切不够的问题;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做细做实,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国家立法权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其中许多改革举措涉及人大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修改预算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健全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健全畅通有序的权益保障机制;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列入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还有:修改立法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证券法、广告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教育法等;制定资产评估法、航道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期货法、粮食法、中医药法等。

中央部署的相关改革举措,需要制定、修改法律或得到法律授权的,要加强研究、尽快启动,适时安排审议,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按照既要稳妥又要主动的原则,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积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法律草案起草工作;对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法律草案,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加强法律解释工作,促进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

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的质量。越是强调依法治国,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要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把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在具体立法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健全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抓好立法项目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健全法律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找准立法重点难点,探求科学应对之策,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具体立法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重视网络民意表达,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同制定和修改法律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完善法律起草、审议的协调协商机制,广泛听取、认真对待各方面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充分尊重、合理吸收各种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加强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督法规定,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大监督的职权是法定的,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式也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完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改进执法检查、监督调研方式,认真听取和反映民意,有的放矢地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按照上述监督工作原则和思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检查旅游法、专利法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二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报告以及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报告,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报告,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四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调研,督促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等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点,督促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分别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

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要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加强同直接联系代表的交流;到地方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和视察时,邀请直接联系的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同基层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努力让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五年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邀请更多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二是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平台,改进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拓宽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让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五年任期内都能接受一次学习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总体部署,加强与重要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议会的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对外交往,加强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增进人民友谊,积极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促进共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加强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完善组织方式,拓展学习领域,增强学习效果。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国人大机关要按照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9月,我们将迎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要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深入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各位代表,改革开放的新征程在召唤我们,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激励我们。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8日 02版)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3.2%和1.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审结、执结1294.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4%。通过充分履行职能,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5.4万件,判处罪犯115.8万人。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2.5万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性侵儿童犯罪和危害校园安全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发布关于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0.3万件,判处罪犯39.8万人。发布关于办理寻衅滋事、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指导地方法院正确审理相关案件,依法惩治破坏社会秩序犯罪。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打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依法惩治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明确“醉驾”的认定标准,各级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9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5万件,判处罪犯9.9万人。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做好死刑复核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等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传销、走私、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内幕交易、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5万件,判处罪犯6.9万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2082件,判处罪犯2647人。发布关于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大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力度。公布王长兵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犯罪以及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犯罪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高度重视律协、律师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规范司法调解,各级法院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处理案件479.8万件。依法支持仲裁机构发挥作用,执结仲裁裁决13.3万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社会和谐。

二、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95.7万件。发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范破产程序,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各级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998件。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和出口信用保险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71.4万件。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认真研究服务实体经济、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形象。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和司法交流合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364件,涉港澳台案件1.5万件,海事海商案件1.1万件。妥善审理海洋污染和资源开发等案件,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工作,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有关国家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推动在台湾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裁判认可等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3万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55.4万件。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和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等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53.7万件。高度关注“三农”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0.3万件。高度重视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161.2万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案件2464件,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美丽中国建设。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健全涉军案件审判机构和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会同司法部出台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行使赔偿请求权。发布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确保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透明。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53.9万人次,同比下降10.2%。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推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加强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1.6万件,依法提起再审3万件,对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7415件,占生效裁判的0.09%。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98.9万件,执结271.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2%,其中执结涉机关单位执行积案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56亿元。去年底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4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在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的支持下,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全面推进与金融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协助执行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创新执行拍卖模式,通过网络进行司法拍卖,降低拍卖成本,提高债权清偿率。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因地制宜推进诉讼引导、预约立案、电子送达、巡回办案、远程视频开庭等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加强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简易案件,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各级法院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亿元。

四、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庭审情况,济南中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出台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3858份,地方各级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4.6万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引领社会风尚、规范公众行为、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传递法治正能量,同时促进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成“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开展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加强司法公开技术支撑。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推进全国法院信息网络“天平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信息管理中心,推进四级法院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科技保障。

五、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司法水平

改革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配合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指导设立专业法庭,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支持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各级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5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3.2%。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3.8万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制定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司法解释制定和清理工作,发布司法解释28件,充分发挥司法解释功能,促进改革发展,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发布14个指导性案例,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管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1%,二审后达到98.6%。

六、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公开曝光违纪案件,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31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通报上海高院4名法官违纪违法等案件查处情况,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出台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坚持对法院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颁布“十个不准”,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开展专项治理,清理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制度约束,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查处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8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1人。

提高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完善法官招录和遴选机制。从法学院校和律师队伍中选拔高层次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培训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365人次,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51万人次。选派优秀法官赴中西部12个省区市巡回授课,继续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加强对西藏、青海、新疆等地法院的援助。发挥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翟树全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各级法院共有430个集体、451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强司法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废止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558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研究代表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开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沟通平台,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走访部分代表,当面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89件,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84件。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沟通。

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开设“院长信箱”和“给大法官留言”专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聘请第二届42名特约监督员,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损害了有关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二是一些法院仍然存在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三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四是一些法院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五是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群众反映强烈。六是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民法院办案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群众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等案件的审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的保护,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高度重视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医疗、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制定司法解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决不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让当事人无论胜诉败诉都明明白白。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各项改革,制定、实施《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量刑标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布,其他省区法院3年内全部实现这一目标。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和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对地方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六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审级监督,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大力推行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拓展基层法官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关心基层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和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信息数据分析,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8日 02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分裂、反颠覆、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诉580485人。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严厉打击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提起公诉1324404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208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139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8%和34.3%。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民生服务热线,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巡回检察等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信访47.9万件次。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1368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敲诈勒索、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坚决打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涉医犯罪,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修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实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推动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为涉嫌轻微犯罪的外来流动人员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劳动技能培训,平等保护其诉讼权利。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34147人。严肃查办以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11948人、司法人员2279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强化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

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疑难和跨地区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87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十个依法、十个严禁”的要求,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涉案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推行专题报告制度,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加强案件剖析,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3.9万余件。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系统,提供查询148万余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推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吸取发生冤假错案的深刻教训,注重从自身执法理念、机制制度、能力素质等方面查找原因。制定《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罪从无,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制度,提高自身严格执法和法律监督水平。学习宣传张飚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等冤假错案,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提出依法予以再审改判的意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935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965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3493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354件。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606件,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153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432人次。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708人,同比上升16.8%。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制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5538件,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39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1069件。对19021件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支持受害单位和个人起诉。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230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四、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促进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549人。加大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在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管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8173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会同有关单位共同防控廉政风险。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内幕交易、非法集资和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4202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8802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73件。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内外资企业。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释,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同比上升29.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685件1066人,同比分别上升61.9%和72.5%。严惩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在农业补贴、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748人。健全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加大对侵害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高度重视环境安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定罪标准,加大处罚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20969人,在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90人。探索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资源的监管职责。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完成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452件,废止102件、修改55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加大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和走访代表、专网专线联络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71件议案、建议并及时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9件。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2938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自觉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执法。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推进检察机关及时主动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普遍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对于各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或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探索实行公开审查。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申诉案件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制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研发部署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组织开展对10个省90个检察院的明察暗访,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夯实基层基础。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87项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等14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表彰宣传林志梅、沙沨、刘宝奇等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7.2万人次。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组织评选第三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重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办理重大案件和检察理论研究中的引领作用。加强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组织优秀检察业务骨干赴西部巡讲支教,国家检察官学院直接培训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检察人员3200余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颁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9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对7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10人,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6人,同比分别上升26.2%和13%。及时通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完善基层建设指导机制,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到基层蹲点调研、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对5个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抽样评估,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新的工作着力点。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和东西部检察院之间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健全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制度。夯实执法为民一线平台,已在人口集中的乡镇、社区设立派出检察室2758个。全面加强检察业务、人才智力、资金项目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对青海等四省藏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贵州等西部地区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仍有发生,少数检察人员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领域案件的专门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地区检察机关人才流失突出、科技信息化建设滞后。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第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制定实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和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促进增强社会活力和对外开放。

第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积极参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犯罪。

第三,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加强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第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以领导干部和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遴选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加大对中西部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完善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回避等制度,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4年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4日 04版)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齐心协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中央预算。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张德江主持

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4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今天的大会应出席代表2983人,出席2910人,缺席7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王晓、陈斯喜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德江发表讲话。他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必将进一步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张德江指出,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大局、讲求实效,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使会议批准的报告和通过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张德江说,代表们一致认为,2013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代表们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张德江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坚定改革信心,把握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共识,抓好改革落实,一步步把改革蓝图变成现实,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

张德江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要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张德江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继续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张德江最后说,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征程召唤着我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鞭策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9时35分,张德江宣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孙政才、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金龙、韩正、杜青林、赵洪祝、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周强、曹建明、令计划、韩启德、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苏荣、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等。

中央党政军群机关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了今天的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以法治促改革以民主聚力量(社论)

——热烈祝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4日 04版)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了。这次大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了改革信心,凝聚了改革共识,明确了改革任务,更加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积极进取、攻坚克难的改革决心,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我们向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会议充分肯定各国家机关过去一年来的工作,高度评价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彰显了矢志推进改革的勇气和担当,体现了以人为本、心系人民的执政理念和民生情怀,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理性,部署任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是一份求真务实、提振信心、鼓舞士气的报告。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提高监督实效,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凝聚人心、增强合力。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尽心履职,奋发有为,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人大代表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不断深化改革,治理才会臻于完善;依靠宪法和法律保障,改革才得以深入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修改完善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推进法治的良性互动。

全面深化改革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发扬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来推动。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这是时代赋予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有序参与渠道,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代表人民依法进行监督,就能为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凝聚起攻坚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60年光辉岁月。展望未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更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去担当,更宏伟的目标召唤我们去实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法治促改革,以民主聚力量,书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壮美新篇章。

向深化改革要动力让人民的日子过得更好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纪实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5日 01版)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批准了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7万字的报告背后,展现出新一届政府哪些施政新理念?凝聚形成了哪些重要共识?报告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转化为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带着这些问题,新华社记者走访了报告起草组等各方面人士。

接地气、聚民智、增信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一届政府第一份工作报告

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错综复杂的局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新一届中央政府与全国人民一起,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

如何科学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顺应时代和人民的要求,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

12月13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一结束,以国务院研究室人员为主体,邀请有关部门和地方同志、专家参加的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就正式开始报告起草工作。

这差不多是每年的惯例,但起草组成员觉得这次肩上的担子格外重。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第一份《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民高度关注,海外高度关注,都希望透过这个报告感受政府工作思路,了解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工作安排。

作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报告的指导思想、框架结构、重点内容、报告文风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报告要“接地气、聚民智、增信心”。

起草组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文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讲话,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和部署,着手起草工作。

李克强总理先后主持国务院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他还从实际出发,深思熟虑,根据自己的调研和体会,多次和大家一起研究报告起草工作。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对报告起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4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报告稿。

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讨论了国务院拟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定和完善宏观政策框架,确保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着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

其间,起草组根据中央这两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对报告反复进行修改。起草组还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以及各界人士代表的意见,充分研究吸收。

几个月来,起草组一次次集中讨论、一场场专题研究,火花在碰撞中迸发,思路在交流中明晰,一个特色鲜明的报告逐渐形成。

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效,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是新一届政府最鲜明的特点

海内外人士注意到,今年报告中的成绩单既有经济增长、物价涨幅和就业等宏观预期指标,还有“全社会用电量”和“货运量”等微观运行指标。

这是一个全新的角度。宏观指标与微观指标相匹配表明,开局第一年取得的成绩实实在在、没有水分。

提炼总结好去年那些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推进今后工作,不断深入改革创新。

起草组反复讨论后认为,去年成绩的取得,无疑是致力改革创新的结果。推进今年的工作,仍然要靠改革创新。无论是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还是保障民生、社会管理,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最鲜明的特点。有人统计,报告使用改革一词多达77处。

——简政放权“当头炮”凸显发展动力新理念。简化工商登记手续等改革,就使全年私营企业新登记注册数猛增30%。释放改革红利,市场正成为新的发动机。

——“合理区间论”凸显宏观调控新理念。只要经济运行在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之内,政府就集中精力转方式调结构,保持宏观政策取向不动摇。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让市场吃了“定心丸”。

——倾听“生产力的呼声”凸显结构调整新理念。发放4G牌照,推进养老服务,支持网络金融等,注意为新兴生产力发展鸣锣开道,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亮点频现。

——“提质增效升级”凸显发展方式新理念。发展不仅仅是GDP,更重要的是拉近GDP与群众的距离。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综合竞争优势,更快从国际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从城乡发展不平衡向均衡协调迈进,才能创造出有质量的GDP、环保的GDP、惠民生的GDP。

——“雪中送炭”凸显民生保障新理念。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保障民生更重要的是“雪中送炭”。以制度建设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短板,强化其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的职责。

——“梯度推进”凸显区域发展新理念。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推进梯度发展,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更容易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三个1亿人”凸显城镇化新理念。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真正的核心是人。

“报告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际上就是要把去年底以来中央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真正变成政府工作的具体事务。”起草组成员说,改革是报告的一条主线,也是一个基调。

多倾听、多沟通、多回应,社会各界的期盼和智慧凝成政府工作的共识

“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让曾参与报告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山东小伙韩磊十分激动。

“没想到我的建议真的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这对像我这样的大学生创业者太重要了。”3年前毕业的韩磊1月17日曾在中南海对李克强总理讲述了自己创业的艰难:缺乏启动资金、没有营业场所、银行拒绝开户。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汇聚民智民意,成为《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必有路径。1月底到2月上旬,李克强总理先后3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科教文卫体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报告稿的意见和建议。

到两会召开前夕,起草组共收到1138条意见,经过认真研究、汇总梳理和整合类似或重复意见后,吸收了327条。

全国人大一位城镇化问题专家就报告中提出的“三个1亿人”问题与总理进行探讨,并写信讲述自己的看法与建议。他的意见很大一部分被吸收到报告中。

民进中央一位负责人就报告中“重点高校”一词表示异议,认为实际上并没有这么一类高校,建议更换为更准确的提法。起草组研究认为,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重点高校”一词社会上已约定俗成,更容易为群众所理解,就保留了这一提法。为此,国务院领导委托教育部负责人专门向民进中央这位负责人解释。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全国政协委员积极讨论。党和国家领导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报告起草组工作人员分赴各代表团、政协各界别,悉心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大会闭幕前夕,国务院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共修改了16处,比如:

在“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段,增加“发展普惠金融”,以使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中“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一段,增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适应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需要。

……

企业家的呼声、专家学者的建议、人民群众的想法、社会各界的意见,从四面八方汇入起草组,使报告成为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讲实话、交实底、出实招,以务实坦诚强化政府责任和担当

“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报告关于2014年的工作总体部署,首先从困难和问题讲起。

从交实底到出实招,李克强总理对报告起草提出一系列原则要求。

——对成绩要冷静思考,对复杂形势要辩证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坦承担当。

“报告起草过程中,对于今年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怎么说,是有过热烈讨论的。”起草组成员说,这段话反复修改多次,目的就是既要交实底,又要增信心。

——部署工作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措施一定要非常实,做不到的不要写。

例如,报告提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这是经过反复推敲计算、一直到把钱的问题落实了,才写入报告的。

类似的例子还有“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等。

实,不仅表现在内容上,也体现在形式上。

——要创新、改进文风,注重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感染力。要让群众能看明白、听得懂;群众听不懂的,不要写。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

网友评论:这样的话好懂、给力!

“这样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让人感觉亲切、有力度。”全国政协委员吴江说。

扑面而来的清新文风,缘于自觉的追求。

——只有对人民群众讲实话、交实底,才能取信于民。

为此,起草组在内容上多用事实数据说话,把定量描述与定性表达结合起来;在文字上尽可能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减少一般性议论和生僻的专业词汇。

“报告既有‘人命关天’‘舌尖上的安全’等温情表达,也有‘向贫困宣战’‘向污染宣战’的豪情气魄,说到了老百姓心坎里。”全国人大代表卜昌森说,因为接地气,才更提士气。

蓝图绘就,战鼓擂响。人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在开局之年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中国人民一定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再创辉煌。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车玉明、张晓松、杜宇,参与采写:李延霞、姜潇、张艺)

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强大正能量(社论)

——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03日 01版)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今天开幕。2000多名政协委员聚首北京,共商改革发展大计。我们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本届政协已履职整整一年。回首过去一年我们国家所走过的路程,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来之不易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饱含着政协委员们的智慧和汗水。一年来,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履职为民,团结海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积极议政建言,深入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实现了新一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实践证明,充分发挥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人民政协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民族复兴的征程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展望前程,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起势,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统领下推进“五位一体”和党的建设制度的深化改革,任重道远。当此之时,尤其需要人民政协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尤其需要人民政协充分释放民主的力量,团结更多人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触动利益也触动灵魂的革命。面对深刻调整的利益格局、纷繁复杂的权利诉求,心往一处想,劲儿才会往一处使。作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的政治组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各党派、各界别的优势,积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疑释惑,为全面深化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人民政协责无旁贷、重任在肩。作为国家思想库、改革智囊团的一员,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研、建言献策,针对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民主监督,实事求是探究改革良策,知无不言发表真知灼见,各位委员大有用武之地。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提高协商议政能力是履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过去一年,全国政协拓展协商议题、畅通协商渠道、创新协商形式,推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在协商民主建设上做出了新的探索。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推进改革的难点问题、国计民生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人民政协必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再立新功。

今年,人民政协将迎来65周年华诞。承续光荣与梦想,肩负责任与使命,相信人民政协必定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强大正能量,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到会祝贺

俞正声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韩启德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杜青林主持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04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协商议政共绘改革宏图,凝心聚力同创复兴伟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后9天里,2000多位政协委员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力量。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气氛庄重热烈,象征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协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令计划、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苏荣、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祝贺大会召开。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29人,实到2172人,符合规定人数。

下午3时,杜青林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唱国歌。随后,全体与会人员为3月1日晚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中遇难的群众默哀。

大会首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俞正声从8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人民政协的工作。他说,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俞正声指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着眼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工作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俞正声强调,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受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韩启德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884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截至2014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为99.8%。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孙政才、李建国、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金龙、韩正、赵洪祝、杨晶、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周强、曹建明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开幕会。各国驻华使节应邀旁听开幕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4年3月3日)

俞正声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3日 02版)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政协实际加以部署和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贯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线,突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推动研究解决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加强新任委员培训,首次举办专委会主任专题研讨班,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和机关学习报告会、全国政协干部培训班等,共培训4000多人次,着力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推动工作。

(二)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议政建言,积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常委会按照中共十八大战略部署,集中政协优势资源,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深入协商议政,就财税、金融、科技、司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以开放促改革等开展深入调研,连续召开6次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直接听取意见,推动建言献策成果的转化。委员们提出了实施企业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三创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企与民企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取向、科学发展导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改革财税体制,完善“走出去”战略规划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重要建议。

(三)切实加强经济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经济领域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刻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着眼稳增长,强化对宏观经济动态研究和跟踪研究。围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重就解决产能过剩矛盾,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提出建议;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分别就珠江—西江经济带、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川陕苏区、大别山片区、乌蒙山区扶贫攻坚等提出对策;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新型研发组织支持力度,完善以科技金融为核心的扶持政策,发展生物质能源技术等具体建议。召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专题协商会,着重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智能城市等方面,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

常委会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召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开展系列实地视察调研,委员们提出了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利用,切实建立污染防治责任体系,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科学制定2020年到2050年低碳发展路线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源头治理,切实加强以雾霾治理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把握生态、民生、经济平衡点,兴利避害推进防沙治沙;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重大修复示范工程等建议。这些工作,反映情况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直奔主题,从不同角度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四)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深入调研议政,包括制定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的基层医疗服务新机制,抓好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军队文职人员队伍及制度建设,健全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推进工业遗产、丝绸之路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等。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具体建议,涉及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推动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等问题。组织委员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基层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利益诉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提高西部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水平、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进行调研视察,举办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和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就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鼓励与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加强联系,促进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

(五)深化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广泛凝心聚力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我们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政协工作情况,组织港澳委员考察内地中西部地区水资源保护、能源利用、文化旅游等,开展推动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调研。进一步密切与爱国爱港爱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来往,支持港澳委员关心港澳青少年工作,举办“香港大学生、中学生夏令营”和“澳门青年人才上海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组织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加强同台湾有关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往来,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以河洛文化、黄埔精神、书画艺术等为纽带,增进两岸民众的历史认同、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开展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促进两岸经济合作。邀请海外侨胞列席政协会议、参加政协活动,加强与重点侨团的联谊交往,开展海外华文教育专题调研,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建言献策。

(六)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常委会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加强和规范全国政协对外交往工作的意见。务实开展高层交往,加强同外国相关机构、重要智库、主流媒体、知名人士等对话交流,深入宣传我国改革发展成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加大“请进来”力度,壮大知华友华力量。围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营造稳定周边环境等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开展重要涉外问题专题调研,为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对策建议。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就涉藏、涉疆等问题阐明我国政策主张,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主权安全。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欧盟经济社会委员会合作举办第12次、13次中欧圆桌会议。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出席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第九届大会,参加亚洲宗教和平会议有关活动,加强与国际性、区域性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交流。

(七)深入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要求,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调研,7位副主席分别带队赴14个省区市,广泛听取党政领导、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发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专题研究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建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围绕推进建筑产业化、加强汽车尾气治理等议题共举办5次会议,邀请以党外人士为主的各界别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交流、真诚协商。创新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推动协商活动的多样化。加强与党政部门沟通协调,征求党派团体、地方政协等方面意见,制定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从协商议题、协商形式、活动组织等方面作出明确安排,推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八)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政协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查摆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相关重要整改意见经主席会议研究审议后实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调研视察工作,避免选题重叠和时间、地点过于集中;规范各类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在转变作风上取得明显成效。

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全国政协重点工作。以加强与非中共委员、京外委员、港澳委员等联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政协机关等多层次联系服务委员制度,推进政协领导到地方调研时与驻在地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发挥界别、专委会和政协机关作用的机制,切实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关于政协工作的协商,活跃有序开展界别调研、界别座谈、界别联谊,整合专委会资源开展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和协商议政,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完善政协机关服务保障机制,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扎实推进各项经常性工作。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提案督办活动28次,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99.8%。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搜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及时将调研视察和协商座谈成果通过信息上报中共中央,全年编报政协信息192期,转送相关信息737件,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1700多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进大会发言,鼓励委员即席发言,强化协商活动的交流互动。制定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推动西部大开发等重点专题史料的征集出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口述史料征集工作。完善政协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深入报道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成果,重要会议实现网络实况直播。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人民政协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牢固信念的压舱石,坚持多样中有主导、求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自觉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回避问题,不超越阶段,努力使提出的思路、对策和建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开展工作,推进理论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不断增强人民政协生机与活力。必须积极践行履职为民理念,深入界别群众和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反映诉求,拒绝冷漠和懈怠,努力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广大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一些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要切实加以改进。比如,有的协商议政活动实效性不够强、质量有待提高,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联系服务委员的办法还不够多等。真诚希望广大委员对常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利我们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4年工作部署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着眼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工作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题教育,不断增强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以组织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认真总结人民政协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和贯彻实施献计出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等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重要改革举措贯彻执行和改革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坦诚提出建议和意见。正确对待改革涉及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及时反映界别群众愿望诉求,切实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疑释惑的工作,更好引导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三)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产业结构、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京津冀等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重大任务以及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残疾人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等问题调研议政,提出针对性和建设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开展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调研,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团结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交流,搞好成果转化,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题,召开专题协商会;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为题,通过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确保协商计划落到实处。加强与地方政协协同,着眼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研究和探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协商更加重视科学选题和研究论证,努力提出务实具体的对策建议;对口协商更加重视加强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推进成果转化;提案办理协商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提案质量,加强对党派、团体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界别协商更加重视发挥界别作用,推动界别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相融合。

(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基本法,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情况,围绕加强港澳委员在内地和港澳发挥双重积极作用的制度建设、完善内地与港澳交流往来等课题开展调研。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拓展和深化与台湾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湾民意代表和基层民众的交流,围绕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课题建言献策。加强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特别是华裔新生代的联系交流,围绕海外侨胞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更好发挥爱国侨胞力量。

(六)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对外交往和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高层互访,推进与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在对外交往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等方面的宣传,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继续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扩大在国际多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这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这个基础既是加强团结的基础,也是发扬民主的基础。在人民政协,团结是方向、是目的,必须始终着眼团结、不断增进团结、努力扩大团结;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各方面意见的讨论交流,从而不断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这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需要,是群众路线在政协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是人民政协活力迸发的象征。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坦率务实地交换意见,真诚相待、肝胆相照,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倾向,在充分发扬民主中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共同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二)积极搭建协商民主平台。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需要更多更好地搭建平台,拓展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让委员愿讲话、敢讲话、讲实话。要充分运用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使政协经常性规范性协商平台更好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新的协商平台,更加灵活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发表见解、沟通对话的机会;积极搭建委员之间、委员与政协常设机构之间、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增进委员对各相关方面工作的了解;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注重加强对重要协商的宣传,提高协商透明度,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很必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三)着力提升议政建言质量。人民政协拥有的重要话语权和广泛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政协的各种履职活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不求题目大,求切中要害。要把研究重点放在那些同全局紧密联系同时又力所能及的关键性问题上,汇集各方面专门人才,集中优势智力资源,从不同角度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求得突破。调查研究始终是议政建言的基础所在,也是履职能力的重要方面。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多占有第一手材料,既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言之有度、不偏激偏执,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使提出的对策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

(四)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有效发挥出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努力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更好条件。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机关等联络服务委员的作用。联络贵在经常性,服务贯穿履职中,要强化组织依托、明确职责定位、拓展联络渠道,努力让每位委员在政协组织中都有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协组织的调研和各类会议要尽可能扩大委员参与面,在地方调研要尽可能多安排当地的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更加方便京外委员发挥作用。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要增强委员意识、珍惜委员荣誉、维护委员形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无论是在本职岗位上,还是在社会生活和政协工作中,都要勤于学习、努力工作、严于律己,始终如一地承担起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

(五)切实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保持经常性和有效性,避免随意性和流于形式。要加快履职制度建设与创新,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缺乏制度规范的及时填补空白,做到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衔接,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相配套,努力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执行。要提高对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要从政协工作全局出发,以新的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委员,行进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伟大征程中,光荣与梦想激励着我们,责任与使命鞭策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4年3月12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3日 03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们共商国是。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加强政协工作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会议听取并赞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批准俞正声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韩启德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开得隆重简朴、富有成效,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奋力攻坚克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能,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就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议政建言;要针对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加强民主监督,务实坦率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改革顺利进行;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疑释惑,团结、引导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巩固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委员们建议,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起全社会团结向上的强大力量。人民政协要围绕这些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咨政建言和民主监督活动,协助党和政府破解发展难题,增进人民福祉。

会议认为,习近平同志在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会议认为,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委员们强烈谴责云南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坚决拥护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积极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团结联谊,更好地服务我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要按照国家总体外交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努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会议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政协全国委员会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拓展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努力搭建更多协商议政平台。要营造真诚协商、平等议事的民主氛围,鼓励委员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要求,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会议强调,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谋划和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人民政协成立65年来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更好把握工作规律和前进方向,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进提案、专题调研、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新闻宣传、文史资料等经常性工作创新,推动政协工作更加活跃、有序、高效地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发挥各民主党派、界别、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作用的机制,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权利,加强联系和服务委员工作,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要牢记使命、珍惜荣誉,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切实担当起肩负的责任。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俞正声主持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3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闭幕会。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令计划、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苏荣、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闭幕会开始。俞正声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29人,今天实到2143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俞正声在讲话时说,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会和闭幕会,深入小组与政协委员共商改革发展大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应邀列席大会,参加委员小组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专心致志履行职责,自觉弘扬良好会风,通过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积极发表意见、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充分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机与活力。

俞正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尤其需要我们始终坚定正确方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尤其需要集思广益、汇集众智,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稳扎稳打地前进;尤其需要广泛凝聚共识、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汇聚强大正能量。改革的本质是创新。人民政协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实践的改革创新精神,发展协商民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出席闭幕会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孙政才、李建国、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金龙、韩正、赵洪祝、杨晶、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周强、曹建明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闭幕会。各国驻华使节应邀旁听闭幕会。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发扬民主优势激活改革动力(社论)

——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人民日报》(2014年03月13日 01版)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聚焦国计民生热点难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如期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我们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这是一次团结民主的大会,也是一次务实简朴的大会。会议期间,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看望了出席会议的委员,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大家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职,听取审议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9天的会期中,政协委员珍视民主权利、珍惜发言机会,敢抓真问题、善提好建议,展示出高度负责的履职态度和良好的履职能力。

民主才有活力,包容才更自信。这次盛会贯彻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要求,以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切实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委员们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用真知灼见激发共鸣、凝聚共识,不断唱响两会好声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本次政协会议既民主开放、团结和谐,又求真务实、清新节俭,振奋了全社会的精气神,更加坚定了人们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促改革的信心。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政协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人民政协加快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依托人民政协所独有的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最大限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人民政协必定能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今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经济爬坡过坎,改革攻坚闯关,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矛盾、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人民政协承担着助力改革发展的光荣使命,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协商实践,提高议政建言质量、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人民政协就一定会为深化改革集聚更丰厚的智力资源,迸发出更蓬勃的创新活力。

即将迎来65周年华诞的人民政协,书写了光荣的历史,肩负着开启新程的重任。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相信,进一步发扬民主优势,激活改革动力,人民政协必将团结起更多的人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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